甘肃白银市推进全市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慧聪教育网】为贯彻落实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甘肃省白银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制定十一条措施,着力破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加强白银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校长专业标准和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经过3-5年,全市职业高等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65%以上,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达50%以上。
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层次。实施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持市内职业技术院校申报本科教育,探索职业教育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师资培养模式。支持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
校企协同“双师”培养。落实“双百计划”,校企共同建设1-2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5个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职业院校教师中累计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不低于40%。
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团队。配合省级建设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争取创建省级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各校每个专业(群)至少组建1个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设立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推动专兼结合、产教融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经费统筹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安排。
推进教师招录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契合学校发展需求的“双师型”教师招考标准和程序,原则上从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职业院校编制优先用于引进世界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和陇原工匠、大国工匠等省部级以上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建立并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固本扩源“双师型”教师队伍。
规范“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要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重要评审依据。“双师型”教师相关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按其所申报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执行。申报专业属国家以考代评的,中、初级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高级资格需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相应中级资格。申报专业属国家已经实行考评结合的,按考评结合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深化岗课赛证融合改革。建立职业岗位定期调研或锻炼制度,在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教学标准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等专业建设工作时,将教师到职业岗位调研或锻炼纳入工作流程。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提高技术技能应用水平。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和考评员培训,推进书证融通,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努力打造具有较强岗课赛证融合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完善分级培训制度。落实新周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省市县校四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将师德师风、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推动各校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完善专业课教师培训档案,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白银高新区或职业院校与入园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认定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组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赴国内外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访学培训,学习职业教育先进经验。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教师荣誉制度、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坚持“四个相统一”,加强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市内教育行业禁入制度。
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范围、考核项目和发放标准。职业院校可按一定比例提取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师、教学倾斜,提高教学工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分配总量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占比一般不低于60%。鼓励职业院校将绩效工资总量切块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进行自主分配。鼓励职业院校对“双师型”教师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的分配方式,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总量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建立教师发展激励机制。组织职业院校开展“双师型”教师年度考评工作,定期开展职业技能考评和教学能力监测,对考评、监测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对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进行培训,并给予一年提升追赶期。推进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严格见习期考核与选留。
为确保措施落地,要切实加强党对教师队伍的全面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加强督导评估,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加强指导和管理。要强化舆论宣传,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