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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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管理权限及职责、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捐赠资产管理等。
大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大赛进行顶层设计,包括大赛经费使用;大赛执行委员会是大赛年度公共运转支出预算和具体赛项国家补助经费预算的审核和批准责任主体;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作为大赛执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是大赛年度公共运转支出预(决)算编制与执行、具体赛项国家补助经费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
预算管理方面,文件明确,每年大赛赛项和承办单位确定后,大赛办安排部署赛项预算编制工作。赛项执委会指导承办院校按照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赛项预算的编制工作,并上报赛区执委会审核;赛区执委会将本赛区各赛项预算审核汇总后上报大赛办;大赛办汇总各赛区申报的预算后,提出具体赛项资金补助方案,报大赛执委会审批。
针对支出管理,文件规定,凡使用大赛经费取得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各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参与大赛的筹备、裁判、监督仲裁等专家差旅等费用,原则上由专家所在单位承担,所在单位承担确有困难可由赛项经费或大赛赛事公共运转经费承担。
同时,严禁将赛项经费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缴纳罚款、对外投资、弥补其他建设资金缺口、赞助捐赠等,不得从赛项经费中提取工作或管理经费,不得弥补与赛项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将赛项资金与其他经费混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