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推进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推进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要求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推进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同步协调推进,以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加强立法为重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深化教育法治建设,为山西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统领,紧密围绕法治山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坚持立法、执法、普法一体建设,促进山西教育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更加富有成效,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教育法规规章制度规范
1.积极推动教育立法。统筹推进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的教育立法项目。按程序废止省政府规章《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推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工作,以教育立法推动教育改革。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教育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监督工作,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3.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
4.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教育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加强动态管理。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
6.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健全完善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
(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7.健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进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学习列入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学计划,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卫士” 行动计划。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等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8.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
9.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省级示范基地,建立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创新法治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治课的积极性,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思维,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新格局。
10.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贯彻落实《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开展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按照先建后评、择优推荐、评审认定、动态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11.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广大干部师生学法的重要内容。突出落实以领导干部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上下协调联动,增强整体推进依法治教的合力。
12.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深入开展对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3.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山西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开展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试点改革,指导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加强法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支持满足条件的高校增列法学相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动法学教育课程体系持续优化,培养造就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鼓励我省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