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充分保障学生课间、睡眠、节假日等休息时间!
【慧聪教育网】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落细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学生课间、睡眠等休息时间。
云南提出,保障学生充足课间休息时间。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要引导学生走出教室,通过适度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鼓励学校不断完善午休条件。
云南要求,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严格落实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确保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