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慧聪教育网】新时代新征程持续巩固4%成果,必须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同步,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阶段同步,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同步,以更大的决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人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要素。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加速人力资本积累,是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向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光明前景和伟大征程,我们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坚持优先发展、优先保障,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持续巩固4%成果,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优先保障、不断扩大教育投入。在清理规范挂钩事项的过程中,教育是唯一保留同国内生产总值相挂钩的事项,并提出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以下简称“一个一般不低于”)这一新的战略性目标,作出了“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以下简称“两个只增不减”)这一新的战略性部署。
新时代以来,随着4%目标的如期实现和持续巩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稳固。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022年达到4.8万亿元,十年翻了一番。初步统计,2023年将首次超过5万亿元,有力保障了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推动教育事业发生了格局性变化。总结新时代以来巩固4%成果的历史性成就,我们认为,新时代新征程持续巩固4%成果,必须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同步,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阶段同步,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同步,以更大的决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80%以上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持续巩固4%成果,底线要求是确保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为此,必须积极正视和主动适应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依法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法定地位,依法落实各级政府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法定责任,依法落实4%比例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的法定要求。
坚持依法投入、依法增长,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机制、供给机制和推进机制,把法定增长要求落到实处
正确处理服务党的奋斗目标、国家发展战略与争取教育投入增量的关系,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战略驱动机制。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党和国家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另一方面,教育要优先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通过服务和贡献争取更多投入增量。这决定了新时代新征程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必须坚持以党和国家战略为驱动,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导向、持续巩固投入存量的基础上,胸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作用,深度挖掘“三位一体”的结合点,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作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争取更大更多新增量,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正确处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的关系,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供给机制。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实现了历史性跃升,为逐步提高4%比例提供了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急剧变化的人口发展形势和不同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缺口仍然存在,必须从财政供给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教育投入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新的财政供给机制。
正确处理彰显我国制度优势与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关系,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制度执行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时代以来的财政教育投入,特别是我国用世界平均水平的财政教育投入强度、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总体水平跨入世界中上收入国家行列的事实,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优势。现在,我国已经从“大国办强教育”迈向“强国办好教育”的历史阶段,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别国经验,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有优势,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制度执行机制,推动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
坚持建章立制、构建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4%保发展、助改革、促公平、提质量的政策导向作用落到实处
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投入工作的领导为重点,完善确保教育投入政策目标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扩大教育投入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党中央关于教育投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和沟通协调、信息交流机制,发挥好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议事协调作用,在加强教育投入决策议事的基础上,协调推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工作。
以落实法定增长要求为重点,完善教育投入指标体系。关于财政教育投入指标,目前主要有法定增长和底线目标两个层面的政策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普遍存在重底线目标要求、轻法定增长要求的现象。同时,对法定增长要求,也存在重统计监测、轻督导评价的现象。为此,亟需进一步理顺和明确这两者的关系定位,分类设置投入指标。在约束性指标上,进一步强化“两个只增不减”考核。在继续坚持“一个一般不低于”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法定增长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尽管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等与财政收支挂钩的指标,不再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以及对下级监督、考核和督导的依据,但应该作为预期性指标进行统计监测,加强统计公告,加强国际比较。
以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为重点,健全财政教育支出责任体系。各级政府间的教育转移支付是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分担情况的一个重要反映。通过对“十三五”时期省级以下教育转移支付数据的分析发现,在获得教育转移支付后,绝大部分省域内各区县之间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差异程度显著缩小。这表明,教育转移支付使得省域内各区县之间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的分配更加均衡。但剔除中央转移支付后,省级以下教育转移支付规模相对较小,在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明显偏低。为此,应适度加强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责任,有效强化省级统筹责任,建立健全省级以下教育转移支付体系,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财政教育投入的省级调控能力,提升省级和地市级财政对区县财政教育投入的支持力度。
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体系。当前的重点是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财政拨款同学生资助、培养成本合理分担一体化考虑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建立差异化拨款机制,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此,必须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坚持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强化政府全面保障责任,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改革完善以“三融”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和科研经费投入,为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以动态监测监督为重点,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教育经费统计是系统反映教育经济信息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立足新时代、面向新征程,必须加快构建以统计标准为基础、以统计指标为核心、以统计制度为保障、以统计质量为根本、以统计能力为支撑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更好发挥信息咨询、监测监督、决策支撑职能作用。必须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健全保障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体系。必须在接受系统外监督的同时,将党纪学习教育和严肃财经纪律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教育审计、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财会监督等内部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教育财务领域资金监管网,为国家守好“钱袋子”。
总之,我们应当更加自觉地将“优先投入、保住底线、稳定增长、逐步提高”这十六个字,作为新时代新征程财政教育投入工作的基本方针,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论述作出新的贡献、提供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