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教“十四五”:支持专业教师按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慧聪教育网】 11月16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黑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同时要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支持公办职业学校落实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专业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规划》中介绍,“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累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83.4万人,培训技术技能人才356万人次,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形成了“一县一所”“一校一品”的办学格局。对于“十四五”,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规划》要求,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黑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特色更加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多元办学格局更加健全,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格显著提升。
从具体指标来看,《规划》要求,2025年,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100个。要打造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2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15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所、建设高水平高职专业(群)50个、优质中职专业50个,乡村振兴专业(群)50个。培养技术技能人才85万人、培训400万人次。
《规划》要求,要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巩固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同时,要推动各级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将技工院校纳入中高职统一招生平台。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长学制培养模式和机制,推动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
在师资力量方面,《规划》明确,要优化教师发展环境,畅通专业教师引进通道,落实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政策。畅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兼职从教渠道,实行“固定岗+流动岗”教师管理制度,在20%编制员额内招聘兼职教师。支持公办职业学校落实收入分配自主权,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专业教师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同时,教师发展也要协同产教深度融合进行推进。《规划》提出,要实施产教融合“双千”计划,每年校企各选聘1000名骨干教师、能工巧匠双向兼职实践。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定期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职业教育就业质量报告,推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除此之外,《规划》还强调了终身教育、农村人才、老年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规划事项,要求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搭建农业人才培养培训平台;鼓励职业学校探索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