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下发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每生不超过1000元
【慧聪教育网】近日,《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下发,要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每生最高不超过1000元。
课后服务对象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要求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时间要求上,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
在组织方式上,学校可以利用自身资源或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可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由市、区县(市)教育部门严格把关,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遴选,建立健全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设立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供学校选择使用;或引导学生用好各级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通知》强调,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经费按照财政补贴、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试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