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接受香港、澳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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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奖励范围包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个大类。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上申报工作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
其中,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同时提到,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接受香港、澳门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