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职和普高同批次并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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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文件明确,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与此同时,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文件强调,要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学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同时,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力度。健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加快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依托“金保工程”,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此外,文件明确,要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强调要引导企业规范开展共享用工,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并且提到,要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