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针对“职教实训费”和“特色培训班”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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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近期,四川省教育厅宣布:将以“严”的主基调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将重点针对“平板电脑”“智慧校园APP”“校讯通”“职业教育实习实训费”“特色培训班”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求各地开展一次覆盖所有学校的自查自纠整改。
四川省教育厅表示,当前教育收费工作主要存在“教育收费政策宣传不到位”“擅自设立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和“强制参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等问题。
对此,省教育厅强调,各地要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和所属学校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学校、具体人头。”
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创新宣传方式,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覆盖所辖地区所有学校的教育收费培训班,让学校和老师清楚掌握教育收费政策,明确划出教育收费的“红线”。同时,以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随录取通知书印发等多种途径把各类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批准机关宣讲到位,公开到位。
教育厅强调,各地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对于此次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后,仍有群众反映乱收费问题较多的地区,教育厅将开展专项督办。
在四川省强调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前,2022年11月,教育部持续加大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力度,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预收费监管自查自纠工作。
不久后,教育部发文强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对于教育乱收费治理问题,各地也多有关注,2022年12月,山东省也在《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中强调: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包括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禁止以赞助费等名目收取与入学相关联的费用等。